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岗位践学,备战转型当先锋******
第七十一集团军某旅紧贴使命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岗位践学,备战转型当先锋
初春时节,苏北大地。第71集团军某旅组织的一场多课目、高强度连贯考核演练拉开战幕。官兵斗志昂扬、敢打敢拼,先后打破多个课目纪录。该旅领导告诉记者,他们紧贴使命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有效激发了官兵爱军精武热情,促进了部队战斗力提升。
几年前,该旅千里移防,在新的热土上挥洒汗水开新业,苦练本领铸“铁拳”。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深走实,他们广泛开展“牢记使命职责、再创辉煌业绩”活动,教育引导官兵弘扬部队光荣传统,苦练打赢本领,立足本职岗位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蓝图,也为练兵备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战出发,研战谋战、练兵备战、应变应战,做好随时能战准备。”在该旅装步一连训练场,副连长熊亮结合自身成长经历,与战友分享学习报告感悟,赢得热烈掌声。入伍以来,熊亮多次在上级比武中夺冠,被集团军表彰为“王杰式好战士”。
以行动检验学习成效,用实绩诠释担当作为。该旅官兵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刻苦钻研打赢本领。他们紧盯制约体系作战能力提升的重难点问题,让协同课目走向比武考核前台,以模块组合为考评重心,努力探索创新复杂环境下的战法训法,部队遂行联合作战任务能力稳步提升。
备战转型当先锋,攻坚克难开新局。去年,该旅官兵穿丛林、渡岸滩、跨戈壁,高标准完成多项重大任务。新年伊始,全旅官兵以昂扬状态投入到练兵备战中,一幅开局即开考、跑步进战位的练兵画卷在该旅各个演兵场铺展开来。官兵纷纷表示,要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坚定执着,向心凝聚、向战发力、向难攻坚,跑出新时代奋斗强军的加速度。(解放军报 刘波 特约记者 高骏峰 特约通讯员 李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